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22〕35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教师函〔2023〕6号)文件,现将2023年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我单位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可直接参加认定;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教育类或就业指导类。
二、考试时间
2023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线上培训和理论测试组成,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线上培训时间
2023 年 1 月 13 日—3 月 1 日
(二)理论测试时间
科目一:2023 年 3 月 15 日 9:00—9:50
科目二:2023 年 3 月 15 日 10:05—10:55
(三)理论测试补考时间
2023 年 4 月 25 日 9:00—11:00
三、考试方式
参训教师凭分配道账号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传照片后可进行线上培训。参训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累计获得必修课 60 学时、选修课 20 学时为合格,合格后可参加理论测试。理论测试仍在平台进行,参训教师可在 3 月 2 日—3 月 14 日通过平台进行模拟考试练习,并按照平台内考试须知调试考试环境。考试共分两科,按百分制计分,两科成绩均为 60 分以上,为理论测试合格。不合格者可于 4 月 25 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下一年考试。
四、符合条件人员加入高校教师资格钉钉群,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人事处
2023年1月8日
- 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