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14]87号)要求,按照《关于建立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豫政办〔2011〕88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招才引智”专项行动计划,切实做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服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从4月下旬起对来豫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分批进行身份认定审核。现就开展第一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认定统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留学国(境)外,并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二、申报材料
1.《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确认申请表》(见附件1);
2.国(境)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3.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
4SPAN>.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一份;
5.提供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签署本人姓名)。
三、相关工作要求
1、请所有符合认定统计条件的个人认真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提交相关证书原件(由人事处审核)。
2、请各院(部)认真做好本单位统计工作,填写《南阳师范学院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统计表》(见附件2),经本单位盖章。
3、以各院(部)为单位指派专人于4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附件: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确认申请表》.doc
《南阳师范学院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