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制度评析
——以《商标法(修订草案)》为视角
王莲峰,程帼威
(华东政法大学 知识产权学院,上海 200042)
摘要: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的背景下,《商标法(修订草案)》对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制度作出了系统调整。《商标法(修订草案)》通过第62条提升认定程序位阶、整合分散条款至第20条形成统一保护结构、扩大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范围,并与CPTPP、《TRIPS协定》等国际规则衔接。这些调整体现了“重使用、强保护”的修法取向,强化了驰名商标的事实认定属性,并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打击恶意抢注。然而,《商标法(修订草案)》仍存在认定程序粗疏、未注册驰名商标权利基础不明、反淡化保护规范弱化等不足,易导致程序滥用和保护碎片化。为此,《商标法(修订草案)》应当细化认定启动门槛和既有认定效力,建立防滥用机制,明确“驰名”作为独立权利取得方式与防御商标衔接,并且补足反淡化规则,区分混淆与淡化保护,设置权利限制和更高知名度阈值,进而平衡权利保护与公共利益,推动驰名商标制度向更高效、均衡的方向演进。
关键词:《商标法(修订草案)》;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反淡化
引用格式:王莲峰,程帼威.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制度评析:以《商标法(修订草案)》为视角[J].南都学坛,2026,46(4):65-72.
刍议“气味”作为我国商标的接受可能性
——以《商标法》第五次修订为契机
张秀芹
(南阳师范学院 法学院,河南 南阳 473000)
摘要:无论是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4条新增的“或者其他要素”表述,还是202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商标法(修订草案)》第14条增加的“动态标志等”表述,均体现出我国对非传统商标类型持开放的认定立场与趋势。然而,现阶段气味商标尚未纳入我国商标法的注册保护范围。究其原因,在于注册制度下气味商标难以满足商标认定的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我国商标构成要素的沿革趋势,以及国际条约中有关气味商标的实践经验,可为其纳入注册保护范围提供论证依据。一方面,科技发展有助于气味商标的认定,在强化气味感知表达的同时亦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形式审查的难题;另一方面,气味商标作为经营者的劳动凝结与商誉积累的载体,通过获得显著性而完成商标的区分与识别功能,其符合实质要件,同时亦是商标私权财产受重视的体现。是故,我国可以此次《商标法》修订为契机,逐步对接国际条约相关条款,以期使气味商标在我国有作为商标入法的接受可能性。
关键词:气味商标;商标注册;非传统商标;《商标法》第五次修订
引用格式:张秀芹.刍议“气味”作为我国商标的接受可能性:以《商标法》第五次修订为契机[J].南都学坛,2026,46(4):73-79.
“双碳”目标下我国农产品碳标识法律规制研究
叶赟葆
(南阳师范学院 法学院,河南 南阳 473061)
摘要: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背景下,农产品碳标识制度作为碳足迹管理在农业领域的制度延伸,是推动农业生态价值实现,加快农业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我国农产品碳标识制度探索已初见成效,但仍面临法律属性模糊、规范体系不健全与价值实现机制受限等现实困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双碳”法治建设与乡村生态振兴的稳步推进。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时代背景下,通过分析我国完善农产品碳标识法律规则的必要性,从规范与学理层面明确农产品碳标识证明商标属性,有助于构建体系化的农产品碳标识法律制度。加快推进农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建设,建立面向小农户参与的组织化、数字化支持机制,健全农产品碳信用价值实现机制,助力农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建设。
关键词:农产品碳标识;碳足迹;“双碳”目标;乡村全面振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引用格式:叶赟葆.“双碳”目标下我国农产品碳标识法律规制研究[J].南都学坛,2026,46(4):8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