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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南阳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22年10月21日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确保2022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条件

1、研发机构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

2、研发机构应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有必要的分析、检测手段。拥有的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

3、依托单位必须在南阳市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2%或不少于3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3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不少于3项。

二、工作重点

1、扎实推进培育工作

建立量质齐升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培育入库机制,摸清建设底数,做好建设评估分析,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特别是企业入库培育,扩大入库规模。

2、完善培育体系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各高校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培育体系,加大培育力度,针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开展梯度培育和差异扶持,为创新主体提供精准化培育服务。

3、强化培育服务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不断完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服务体系,组建一支培训服务队伍,多措并举提供管理指导、研究能力提升培训、人才培育等服务,利用线上线下平台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在线培训、重点辅导、咨询答疑等,面向创新主体宣传解读相关支持政策。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培育工作作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重点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召开工作推进会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

2、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培育工作的高效顺利推进。建立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入库遴选机制,制订工作台账,强化指导服务,形成一整套推进工作的制度体系。

3、确定培育重点。确定一批培育对象,作为2022年乃至今后三年重点支持和培育对象,明确工作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高效推进。

四、工作安排

1、各主管部门(单位)按照培育条件,遴选出2022年南阳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对象(各县市区限报10家,高校限报3家,市科研院所和市属医院各限报1家),请拟申请的老师和团队于10月24日前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称和负责人信息反馈至王老师处,于10月28日前将培育汇总表(见附件)报送科技处,电子版通过钉钉提交给王老师。

2、市科技局将对各主管部门(单位)报送的培育对象进行重点服务和现场指导,帮助其尽快达到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标准。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资源管理科:0377-63134946

科技处:王老师 63513657

附件:2022年南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汇总表

科技处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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