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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项目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22年08月29日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二)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除外),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四)全面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经费原则上按实施年度平均分配。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申报程序

此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二)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

三、申报受理

申请人请以院系为单位于9月15日16:00前将纸质申请书3份和汇总表1份(见附件)报送至科技处N407室,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nysykyc506@163.com,不受理个人单独申报。

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此次申报时间有限,请各项目申请人、单位管理员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四、咨询电话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0371—65974111

(二)项目指南咨询

电子信息领域:0371—86561627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领域:0371—65936658

新材料领域:0371—86561672

新能源与交通领域:0371—86550235

生物技术与医药领域:0371—86230277

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领域:0371—65941081

现代农业农村领域:0371—65526018

软科学研究领域:0371—65907334

(三)综合业务咨询

科技项目统筹推进处:0371—86561692

(四)校科技处

联系人:陈兆进、张新刚

电话:63513236

科技处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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