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 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及《南阳师范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经 济责任审计办法》,受校党委组织部委托,经校党委审计委 员会批准,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处)设立审计组,自2024 年11月7日起,将对曹路漫同志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期间,有关部门、单位及干部、职工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否则,一般不予受理。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特此公示
审计组办公地点:办公大楼N316房间 监督电话:0377—63513525
电子邮箱:shenjichu@nynu.edu.cn
附件:审计工作纪律(链接地址https://www2.nynu.edu.cn/
xzbm/shenji/info/1003/1009.htm)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处)
2024年11月7日
(本公示自2024年11月7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止, 保留七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