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8)》(教师〔2023〕406号)精神,省教育厅将组织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赴境外开展研修。我校名额为1人。拟定于2024年12月份进行,研修时间10天左右。
自10月24发布通知,经个人申报、院系推荐、教务处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我校最终选派文学院李倩老师参加该项目。省教育厅安排专项经费,承担境外研修期间所需的研修费、食宿费、往返国际机票、签证费、保险及公杂费等各项支出。出行前后的筹备、培训等环节必要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即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日。公示期内,若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纪委或国际交流合作处反映。监督电话:63525023(纪委办公室)63525125(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