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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申请受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选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选派我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为支持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我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相关国际组织签署合作协议的项目,按照已公布的选派办法和标准执行。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时为国内普通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应届本科、硕士或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
6、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7、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8、具备优秀的计算机及社交媒体方面的知识,以及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9、已获得国际组织正式实习录用函/通知,尚未开始实习。
10、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11、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际组织全额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三、选拔办法
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选派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高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方式确定资助人选。
四、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为2017年9月1日-15日。鉴于项目第一年申报,应学校要求,申请受理时间由2017年9月1日-15日延至9月30日,受理单位提交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的截止时间延至2017年10月15日。
申请人须在此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网上报名指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参加此项目申请的学生请于9月8日(星期五)之前将申请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合作交流科(中区行政楼N61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nynugjc612@163.com。
2、申请人通过所在院校推荐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负责受理并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详见国家留学网受理机构通讯录)。
学校将对所有派出计划进行评审并对计划派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拟推荐人选名单将在校园网公示。
有意向参加此项目的学生请到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下载中心http://www2.nynu.edu.cn/xzbm/hzc/xzzx/297e82695d5332ff015de8f47f6f0138.html下载并认真阅读附件《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网上报名指南》。
联系单位:国际交流合作处合作交流科
联系人:王明月、李磊
联系电话:63525125
电子邮件:nynugjc612@163.com

http://www.jsj.edu.cn/n2/7001/12107/10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