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进一步加大力度选派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启动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的遴选工作,现就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方向:重点资助国别区域和研究各相关专业,既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不同学科领域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针对同一学科背景但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
2、名额限制:2022年通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计划选派200人。
3、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详情请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56查阅项目申报指南。
二、工作安排
请相关人员和单位依照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的要求,于11月30日前提交两套纸质申请材料至我校国际交流合作处,逾期不再受理:
1)《南阳师范学院教师出国(境)研修申请表》(适用个人申请);
2)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适用个人申请);
3)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项目列表(适用项目申请);
4)本单位与国外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适用项目申请);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适用个人申请)
三、评审
1. 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22年2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资助项目,我校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包含获批资助项目的渠道和个人渠道)于2022年3月10-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并于2022年4月3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选人员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后统一录取,录取结果将于2022年5月公布。
2. 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对执行未满三年项目,相关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提交国际交流合作处,我处汇总后于每年底前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
四、资助内容
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五、派出管理
1.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交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办理预订机票等手续(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2.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六、联系方式
地址:国际交流合作处(中区办公楼N612)
联系人:李磊、乔伊蕾
工作邮箱:gjcnynu@126.com
咨询电话:0377-6352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