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瑞士联邦共和国内政部关于高等教育合作的备忘录》,瑞方每年向中方年轻学者和研究人员提供联邦政府奖学金名额,资助其在瑞士进行访学或研修。详情请参照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78
一、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不限,重点支持医药化工、医疗技术、生物技术、环境保护以及信息和通信技术专业学科。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留学/资助期限为12个月。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瑞士政府提供的奖学金。访问学者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920瑞士法郎/人/月,博士后奖学金资助标准为3500瑞士法郎/人/月,并提供健康保险、一次性安家费、公共交通年票等。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6.获得瑞方导师邀请信;重点资助青年学者、研究人员及年轻医生。
7.访问学者类申请人应于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类申请人应于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博士毕业时间应在2019年12月31日以后。
五、语言要求
申请人与导师协商,语言水平获得导师认可即可,须在邀请信中注明。
六、申请流程
1.校内审核:请各申请人于10月5日前提交三套纸质申请材料至我校国际交流合作处,逾期不再受理。——1)《南阳师范学院教师出国(境)研修申请表》(南阳师范学院国际处官网下载中心下载)2)对外联系材料清单请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79
2.校内评审:10月7日前学校将组织同领域专家进行校内评审,对申请人政治思想、品行学风、心理素质、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拟留学情况及研修计划与在研项目(课题)紧密度等方面进行评审。
3.校内公示:10月13日前,对拟推荐人员进行校内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名单,确定最终推荐人员。
4.网上报名:10月14日至10月28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受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瑞士互换奖学金”。
5.材料报送:11月5日前,学校将材料送至受理单位审核(河南省教育厅),11月7日至11月20日,教育厅审核申请人材料是否完整并将书面公函、推荐人选名单及对外联系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七、校内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合作处(中区办公楼N612)
联系人:李磊、乔伊蕾
工作邮箱:gjcnynu@126.com
咨询电话:0377-6352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