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韩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2023年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韩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语言研修1年,硕士课程2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语言研修1年,博士课程3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二、遴选范围
我校教职工,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其中,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最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或学士学位。
三、选派专业
优先面向以下专业领域:IT电子、动画、汽车、能源、农业、造船、生物、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韩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申请条件
请登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31查看项目简章。
六、申请办法
申请人需于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4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韩国互换奖学金”。
申请人应按照《南阳师范学院教师出国(境)研修申请表》(教职工)《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报流程》(学生)(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要求于2023年2月24日前提交相关表格,经院系审批盖章后送至中区行政楼N612办公室。个人材料、申报表格和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gjcnynu@126.com邮箱。
联系人:李磊、徐玲珍
电话:0377-6352 5125
地址:中区行政楼N612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