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统一安排,进一步巩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我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如下:组长:邵书峰;副组长:阚云超、孔国庆;成员:时树菁、刘晴、李根全、曹路漫、龚世学、郑琳琳、李新宁、丁东粮。并制定详细排查方案《南阳师范学院对外文化交流、学术研究等项目和活动排查方案》(宛院党文【2018】52号材料之四),结合我校实际,针对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和活动进行全面排查,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对外文化交流管理体制方面
1.我校设立以南阳师范学院党委书记黄荣杰书记为组长的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宛院党文【2018】17号),主管外事工作副校长孔国庆为负责人,明确国际交流合作处在党委领导下负责我校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并建立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
2.我校严格按照各级主管部门的外事和对外文化交流管理制度,有计划、有重点的制定年度对外文化交流计划,并根据各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和活动制定监督考核机制,如:针对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活动,制定行前教育-行程中的监督和管理-行程结束后的总结汇报等监督机制;针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实施过程,国际交流合作处、教务处和项目实施学院建立项目教学活动监督机制;针对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教育厅和国外使领馆教育处形成联动监督考核机制等。
3.我校根据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和活动的具体工作内容,建立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针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课程项目),出台《南阳师范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宛院发【2017】242号);针对教职工因公出国出访、公派出国留学、师生短期互访、学术交流活动,我校出台《南阳师范学院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试行)》(宛院发【2014】168号)、《南阳师范学院教师出国(境)研修管理办法(试行)》(宛院发【2017】101号)、《南阳师范学院校际交换(交流)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办法》(宛院发【2017】241号);针对来华留学、智力引进、科研合作及其他教育教学相关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我校出台了《南阳师范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办法》(宛院发【2014】15号)、《南阳师范学院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暂行)》(宛院发【2017】74号)、《南阳师范学院关于邀请外籍专家来校访问的暂行管理规定》(宛院国交字【2014】2号)。我校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和项目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内容
我校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中外合作办学(课程合作):我校与韩国全州大学合作举办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16年获教育部审批通过;我校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开展土木工程、物流管理、动画、视觉传达四个专业的本科课程合作项目,项目于2014年获得河南省教育厅的审批,2018年项目延期获得批准。
2.来华留学:我校招收外国学生到我校进行短期学习和学位课程学习。目前有来自俄罗斯、韩国等14个国家80余名学生。
3.因公出国出访、学术交流:根据河南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审批计划执行该年度因公出国出访和学术交流活动。
4.公派出国留学:根据当年度留学基金委和相关上级管理部门的项目通知,我校教职工进行申请,学校院长办公会、党委会通过上报、相关项目部门审批等程序执行。
5.师生短期互访:我校与韩国全州大学、澳大利亚南澳大学的办学项目,需要进行师资培训。根据年度教学工作和对外交流工作制订计划,按照计划出访。学生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优本项目到美国罗文大学、韩国全州大学进行短期交流;学生可申请与我校签订交换交流协议的国外院校进行交流活动。
6.智力引进:根据我校年度教学工作需要,聘任外籍教师来我校进行语言和专业课程教学。目前有来自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10余名外籍教师在我校任教。
7.其他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和活动:我校每年根据国际交流合作工作需要,与国外高校进行联系沟通,国外高校来我校进行教育教学交流和考察也是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的重要一部分。
三、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开展方面
根据全省高校对外文化交流、学术研究等项目和活动排查方案中相关内容,我校对照相关条款自查结果如下:
1.我校不存在未按照程序审批或备案擅自开展有关交流活动情况。
2.我校不存在国(境)外组织在我校设立奖助学金情况。
3.我校不存在国(境)外组织、学校资助我校教师、学生出国交流、参加学术会议或合作科研等情况。
4.我校不存在外籍教师在我校课堂传播宗教及其他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及涉及意识形态问题。
5.我校对参加对外文化交流工作项目和活动的师生均开展安全教育。
6.我校不存在安全和泄密隐患。
以上内容为我校针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和项目进行排查后的自查报告。请审核!
南阳师范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