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职责:
1.在校党委,行政及主管副校长领导下,主持资产管理处全面工作;
2.领导处室同志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3.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4.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总结工作;
5.负责全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全校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负责学校的资产评估、清查、登记、统计报告等工作;
7.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和学校的房产管理政策,负责全校房产的统筹管理;
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处长职责:
1.在处长的领导下,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章制度;
2.协助处长完成本单位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定的制定与落实工作;
3.协助处长完成学校的招标管理工作;
4.在处长的领导下完成学校国有资产采购、登记、清查、处置等工作;
5.在处长的领导下完成学校国有资产评估、调配使用等工作;
6.协助处长完成全校房产的统筹管理;
7.协助处长做好本单位人员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科职责:
1.负责宣传和执行国家、河南省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制度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配备工作;
3.负责学校新增国有资产的入库审核、建账工作;
4.负责学校闲置国有资产的调剂使用;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调拨、转让、捐赠、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工作;
6.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7.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信息报告的编制、上报工作;
8.负责学校资产管理的目标考核工作;
9.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
10.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1.负责校内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的管理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房产管理科(综合科)职责:
1、负责上级部门来文、来函的登记、传阅、催办、传达和归档工作;
2、负责国有资产处各科室的组织协调工作,配合领导做好国有资产处与学校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3、负责制定本部门年度预算、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起草国有资产处上报、下发的有关文件、通知、材料等;
4、负责国有资产处各类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核查决议落实情况;
5、负责国有资产处公务接待、校内外联系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
6、负责国有资产处职工的考勤管理、年度考核、教科研工作量汇总上报工作;
7、负责资产管理处网站维护及新闻宣传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和学校的房产管理政策,负责全校的公共房产管理,负责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用房、周转房的调配、管理工作,做好房产管理信息化建设;
9、负责学校房产统计和相关报表的填报工作;
10、负责资产管理处预算、支出等财务管理工作;
11、协助处领导做好本处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文明创建、综合治理、消防、保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招标管理科职责:
1.负责宣传和执行国家、河南省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制度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立项建设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3.负责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资产管理处网等媒体上发布学校招标采购信息;
4.负责组织或参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开标或评标会议;
5.负责招标采购项目合同公示及备案;
6.负责招标采购项目档案材料的整理及归档;
7.负责向海关办理学校进口设备征免税、商检等手续,及时完成海关报表编制、上报等工作;
8.负责处理供应商质疑的受理及答复;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购管理科职责:
1.负责宣传和执行河南省网上商城采购相关政策及《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制度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除招标采购以外的采购工作(网上商城采购等)及货物入库办理工作;
3、负责学校行政办公设备购置;
4、负责学校“招标与采购代理机构库”的管理使用等工作;
5、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与委托代理任务的分派等工作;
6、负责校内评审专家库的遴选、建立、使用、管理和维护;
7、负责校属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8、负责二级部门的采购监督和管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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