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南阳分院暨南阳发展战略研究院兼职研究人员聘任与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14-12-01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南阳分院暨南阳发展战略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首家地市级分院,也是河南省第二批软科学研究基地,为了更好地提升南阳师范学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加强我校新型智库建设,高质量服务地方市委市政府决策进,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学术研究队伍,拟在校内外聘任兼职研究人员,为保证聘任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研究人员的 基本条件

(一)有从事南阳市、豫西南乃至跨省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问题研究兴趣和研究经历,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水平与研究能力,并已取得一定的相关研究成果。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意识。

(三)具有硕士以上的中青年教师或者副高以上职称教师。

(四)能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兼职研究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兼职研究人员应积极从事南阳市、豫西南乃至跨省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受聘期间内须以研究院的名义发表符合研究院研究方向的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普通期刊论文 2篇),或获得符合研究院研究方向的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获得市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项 1项,或承担完成研究院委托课题1项。

(二)兼职研究人员在受聘期间应积极参加研究院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如研究院组织召开的蓝皮书编制、“南阳经济发展论坛”、“智库论坛”、社会调研等。

(三)兼职研究人员应主动关心研究院的发展,结合研究院开展的工作,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自觉维护研究院声誉。

三、兼职研究人员的审批程序

采取个人申请、部门推荐,报研究院遴选,并报学校批准的程序聘任兼职研究人员。

(一)申请兼职研究人员须填写《南阳发展战略研究院兼职研究人员申请表》。

(二)申请人所在部门初审后,以部门为单位将《申请表》交到

研究院。

(三)研究院对《申请表》进行审批,择优聘用。

(四)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由学校行文聘任。

四、兼职研究人员的待遇

(一)研究院根据情况可为兼职研究人员提供一定办公条件,可免费使用研究院资料室、阅览室,查阅相关资料。

(二)研究院根据情况资助兼职研究人员参加国内相关学术会议。

(三)兼职研究人员可以研究院的名义申报课题、发表论文。

(四)研究院每年出版的《南阳经济社会发展报告》优先录用兼职研究人员的研究论文、调研报告,录用后研究院支付一定稿酬。

(五)研究院对兼职研究人员的优秀成果优先推荐到由研究院主办的“南阳经济发展论坛”作专题报告。

(六)兼职研究人员以研究院名义申报且符合研究院研究方向的市级以上课题以及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相关论文等,研究院报销版面费并在学校奖励之外给予一定奖励。

五、兼职研究人员的管理

(一)兼职研究人员的聘任,由本人申请,研究院审核,学校聘任,并颁发聘书。

(二)兼职研究人员的聘期为二年。二年期满后,经本人申请可以按程序重新聘任。

(三)所聘兼职研究人员在聘期内要服从研究院管理,完成规定的任务。对不履行职责,不按期完成任务者,研究院有即时解聘权。因工作原因不能坚持兼职工作者,可提出辞聘。

(四)兼职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学校(研究院)有优先使用权。

(五)兼职研究人员以研究院名义发表论文或成功申报项目,应及时告知研究院,并将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一份交研究院存档。

(六)兼职研究人员应按研究院规定完成科研计划任务,兼职期满须按时向研究院提交科研总结报告。

六、附 则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具体由南阳发展战略研究院负责解释。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南阳分院

南阳发展战略研究研究院

201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