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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落户、迁出与子女户口的办理

【通讯员:admin   来源:南阳师范学院保卫处    更新时间:17/05/27 14:27:10   点击次数:

1、落户:

(1)毕业生分配来校(包括本校留校人员)须持学校人事处报到证、接收函、迁移证到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岗派出所办理。

(2)因工作调动来校须持南阳市公安局签发的《准迁证》。

2、迁出:

教职工户口迁出,如属市内迁移,请写出迁居申请到落户派出所盖章;如迁往市外,请携带准迁证到保卫处办理。

3、子女户口:

(1)新生婴儿出生1个月内,到派出所领取婴儿户口申报表,登记落户。

(2)婴儿落户时,须出示父母结婚证、居民身分证、户口簿、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所在地计生办签发的生育证,及婴儿户口申请表,到保卫处签字后前往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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