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阳师范学院保卫处!
1、落户:
(1)毕业生分配来校(包括本校留校人员)须持学校人事处报到证、接收函、迁移证到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岗派出所办理。
(2)因工作调动来校须持南阳市公安局签发的《准迁证》。
2、迁出:
教职工户口迁出,如属市内迁移,请写出迁居申请到落户派出所盖章;如迁往市外,请携带准迁证到保卫处办理。
3、子女户口:
(1)新生婴儿出生1个月内,到派出所领取婴儿户口申报表,登记落户。
(2)婴儿落户时,须出示父母结婚证、居民身分证、户口簿、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所在地计生办签发的生育证,及婴儿户口申请表,到保卫处签字后前往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上一条:外省籍新生、毕业生户口迁移说明 下一条:失物招领
公安部
中国消防在线
交通管理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反邪教网
河南消防网
南阳市公安局
豫风网
版权所有 © 2014-2017 南阳师范学院保卫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