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加入收藏
教学动态
 
教学动态
当前位置 :  主页 > > 教学动态 > > 正文

 

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 号)、《南阳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宛院发〔2019〕144号)文件精神,加快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现将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安排、赛道类别和参赛要求

第六届大赛将举办“1+6”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详见附件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2)。“6”是6项同期活动,包括“智闯未来”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智创未来”全球创新创业成果展、“智绘未来”世界湾区高等教育峰会、“智联未来”全球独角兽企业尖峰论坛、“智享未来”全球青年学术大咖面对面、“智投未来”投融资竞标会。

高教主赛道参赛要求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组织领导

本届大赛在学校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大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办公室主任:杨炳群  赵永振

副 主 任:  杨  涛

成    员:  雷铁涛  杨小蕊  徐照波  王广琦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0年6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关闭时间为8月15日。我校报名截止时间暂定为7月15日。各学院于7月15日前将参赛项目汇总表和推荐项目的创业计划书电子版发送到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邮箱:nysycyy@163.com。各学院报名参赛项目最低数量见附件3。赛事咨询请通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

(二)学校初赛(2020年7月15日—7月30日)
校级初赛拟定于7月15日—7月30日,具体时间根据省赛安排另行通知。院系初选推荐由各学院于7月15日前按照报名项目数量10:1的比例完成初选,并按照推荐顺序排序后上报。校级复赛在7月25日前完成,根据今年疫情形势,暂定采用线上路演的方式进行,大赛组委会有免费的网上路演平台(另行通知)。通过复赛的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培训,推荐优秀项目进入省赛。

(三)省级复赛(2020年9月15日前)
省级复赛(即省赛)具体事宜等候省教育厅通知。

(四)全国总决赛(2020年11月上旬)。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奖、银奖、铜奖。

六、奖项设置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除国、省赛文件规定的荣誉奖励外,学校还对获奖的项目团队与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并设立优秀组织奖,具体如下。

(一)奖励标准

等级 奖项

项目团队

(万元)

项目指导老师

(万元)

国赛 一等奖 20 6
二等奖 6 2
三等奖 3 1
省赛 一等奖 2 0.6
二等奖 1 0.4
三等奖 0.5 0.2

比赛中设置的金、银、铜奖,金奖按一等奖对待、银奖按二等奖对待,铜奖按三等奖对待。

(二)优秀组织奖

学校设优秀组织奖8个,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奖金分别为10000元、5000元。

评选条件:(1)学院领导全程组织指导参赛项目,对获得奖项起到关键组织指导作用;(2)学院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赛,学生参与度高,所在学院的创业项目报名数量多、质量优;(3)积极协助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赛前指导、项目培训和参赛组织等工作;(4)参赛项目在校级、省级赛和全国总决赛中获奖数量多,等次高;学院推荐的创新创业项目获得国赛铜奖以上荣誉的方可参评优秀组织奖一等奖;(5)报名数量低于学校分配的最低报名数量的,不得参评优秀组织奖。(6)根据“总分=实际报名数量/最低报名数量*100+获奖加分”的计分规则排序确定优秀组织奖。各院系获奖项目加分标准为:国赛金奖每个加150分,国赛银奖每个加100分,国赛铜奖每个加50分,省赛一等奖每个加30分,省赛二等奖每个加20分,省赛三等奖每个加10分。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的比赛中获奖,不重复加分,计最高分。

(三)获奖项目指导教师职称评聘和科研工作量的认定

按照《南阳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宛院发〔2019〕144号)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奖金发放办法

指导教师奖金由创新创业学院汇总,报人事处通过绩效工资形式发放。

创业项目团队奖金必须用于项目的经营管理支出,按照财务相关制度,经创新创业学院和相关领导审批,报财务处报销。

优秀组织奖用于获奖学院创新创业工作经费,按照学校财务相关制度,经创新创业学院和相关领导审批,报财务处报销。

七、组织动员

各学院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大赛组织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制定方案,抓好落实。把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动员组织工作作为对师生创新创业意识、精神和能力的一次教育工作抓实抓好。以大赛为契机,提高本学院的专创融合教学水平,提升教师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进一步带领大学生创新创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展示创新创业成果,理顺创新创业工作机制,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大赛的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和复赛组织工作。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研、以赛促教、以赛促创,激励更多大学生了解“双创”、投身“双创”,积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八、联系方式

(一)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科联系方式:

王广琦:18697770958    0377-61151101

雷铁涛:13721838654    0377-61151101

邮  箱:nysycyy@163.com

(二)大赛通知钉钉群

南阳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钉钉群,为大赛通知的指定渠道,各学院创新创业专干加入该群,并及时关注通知,做好大赛组织工作。

(三)2020年第六届互联网+大赛组织微信群

各学院创新创业专干加入该群,并通知优秀项目的指导教师和团队负责人加入该群。群二维码如下:

附件:

1.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docx  

2.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docx  

3.   南阳师范学院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学院最低报名数量分配表.docx  

4.  南阳师范学院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docx  

5.  商业计划书编写提纲.docx  

 

主办单位: 南阳师范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路1638号 邮编:473061
建议使用Firefox(火狐)、Google Chrome浏览器,屏幕使用1280*760以上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