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等学校评估项目安排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13号)、《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54号)文件精神,应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要求,我校“南阳师范学院与泰国曼谷皇家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化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自评报告已上传至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平台。评估平台将于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22日对该项目自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请登录https://hzbx.cdgdc.edu.cn/hzbx/publicity/id?jlbh=10988链接进行查看。
公示期内,若对公示自评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国际交流合作处反映。监督电话:0377-63525125(国际交流合作处)。
南阳师范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