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稿件的撰写
全校各级各类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实行“谁主办谁组稿”“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为确保新闻宣传稿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各主办单位人员撰写的稿件,需加盖各主办单位(党总支)公章,稿件内容开始前应为:本报(网)讯(通讯员+姓名),文末注上作者单位名称;由学生记者参与活动采写的稿件,必须要由各主办单位(党总支)负责人审阅把关后再投稿。稿件内容开始前应为:本报(网)讯(通讯员姓名 文/图)。否则,稿件一律不予采用,由此造成的无报道、报道失实和责任后果等问题一律由活动主办单位承担负责。
二、稿件的投送
学校重大的、全校性活动,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兄弟院校交流活动,对外交流访问活动,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重大赛事活动,荣获国家级、省部级等荣誉,各二级单位举办的具有新闻价值的指导性、创新性活动等,需要报送至党委宣传部。除此之外的稿件,不需报送;由各单位自行发布在本单位网页上。
符合以上要求的所有新闻宣传报道稿件应及时报送至党委宣传部以备采用,报送时(如有图片,需为.JPG格式,挑选出2—4幅,连同图片)。通过“一网通办-融媒体管理平台”投稿(使用方法见融媒体投稿系统使用手册-党委宣传部-南阳师院 (nynu.edu.cn)),否则不予采用刊发。原则上,在所报道新闻事件发生3天后报送的所有稿件均不予上传发布至校园网主页。
三、稿件的刊发
报送至党委宣传部且符合要求的稿件,先由新闻编辑初审后,由党委宣传部负责人审核签发,审核同意后的稿件,经由新闻编辑采用或网上上传发布。对不予采用刊发的均不退还纸质稿件、不再告知投稿单位和作者个人。党委宣传部对全校所有刊发的信息稿件均拥有正当的修改权、建议权、审核权和删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