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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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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网络平台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网络平台信息发布的管理全面提升信息发布内容质量,加强新闻宣传效果,消除漏洞隐患,确保网络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根据国家、河南省有关部门文件和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我校校情;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4.图片清晰,能准确、全面反映新闻要素。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各级校园媒体“三审三校”具体流程

1.学校官网

“三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一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二审,党委宣传部部长三审。

“三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一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二校,党委宣传部部长三校。

2.学校新媒体平台、广播电台

“三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一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二审,党委宣传部部长三审。

“三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一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二校,党委宣传部部长三校。

3.《南阳师院报》

“三审”:责任编辑一审,副总编二审,总编三审。

“三”:责任编辑一,副总编二,总编三

4.各二级单位网站

“三审”:通讯员一审,单位分管科室负责人或副处级干部二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三审。

“三校”:通讯员一,单位分管科室负责人或副处级干部二,单位主要负责人三

5.各二级单位新媒体平台

“三审”:媒体团队负责人一审,单位分管科室负责人或副处级干部二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三审。

“三”:媒体团队负责人一,单位分管科室负责人或副处级干部二,单位主要负责人三

如遇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学校分管领导审定。

四、各级校园媒体“三审三校”具体要求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单位要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特别是要贯彻落实到所办的网站、微博、微信、抖音、快手、B站、客户端等新媒体领域;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2.加强网络平台管理。各单位要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设立的各类网络平台及其采编人员,设立的各类网络平台需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严禁将网络平台的信息采编业务对外承包、出租或转让;各单位教职工以职务身份开设微博、微信等,或在其他媒体上发布职务行为信息的,须事先经本单位同意。涉及校园网主页的新闻信息,需由各单位指定的通讯员起草或编辑,经过多次校对及审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确认准确无误的文稿报送党委宣传部;各单位如有涉及校领导的重要新闻,新闻供稿单位需提交校领导本人审核后,报送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收到通讯员报送的新闻稿均视作已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执行。

3.规范信息标题制作。制作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新闻)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等行为。

4.严格审核内容。加强对各类媒体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发布,不得使用、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络平台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发布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报道中不得出现政治敏感词汇、固有表述错误、重要论断错误等表述不当的情况;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条幅、电子屏的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校园文化氛围要求,语言表述准确,不得造成歧义。

5.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发布信息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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