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政治上尊重、生活上照顾离退休教职工的有关政策精神,规范走访、慰问、探望离退休教职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视并坚持经常性的走访、探望离退休教职工,深入离退休教职工中间,主动听取他们对离退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生病住院的老同志,离退休处负责同志要及时亲自带队到医院慰问。老干部、老领导、老教授住院的,要报告学校领导进行慰问。
三、做好重大节日的走访、慰问工作。春节、中秋节慰问全体离退休人员。“三八”节对全体女同志发放纪念品表示慰问。每年重阳节对全体老同志进行集体祝寿。“七一”慰问50年以上党龄的老党员。在特殊节日,按照上级精神及学校统一安排,配合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走访慰问老干部、老领导、老教授和长期病号及生活困难离退休人员。
四、离退休老同志及其亲属去世的,离退休处要视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代表学校前往吊唁、慰问,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老干部、老领导、老教授去世的,还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进行吊唁、慰问,参加遗体告别仪式。
五、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家访工作,探访长期卧病在家、独居、特殊困难老同志,了解他们的身体生活情况,积极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做好困难救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