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做好《民法总则》的普及宣传,加强离退休教师对《民法总则》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的理解和把握,6月16日下午,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在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举办“民法总则”学习报告会。报告由我校退休教师张汉昌教授担任主讲,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处长秦秀昌主持,全体离退休教师和该处工作人员参加。
张汉昌教授通过对《民法总则》的深入研究,对本次总则修订后的十大亮点――适用原则、民事主体、诉讼时效、特殊时效、监护制度、民事权利、财产范围、民事责任、国家英烈、绿色环保等作了深入浅出的阐述;同时,张教授依据自身多年的法律研究心得和现实中的生活案例,对《民法总则》可能存在的三个不足――民事权利客体问题、法理是否可作为民法法源的问题、没有解决不同法律的冲突问题,提出了自己专业的看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代感。
报告结束后,与会老同志一致认为,本次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语言生动、举例翔实,为大家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总则》的精神实质提供了学习指导和思想启发;同时提高了个人的法律素养,提升了离退休人员在生活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为维护校园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