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非党员积极分子参与“学习强国”学习活动积极性,保证学习活动取得扎实效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党委宣传部统一部署,结合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实际,经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党委研究决定,制定本意见。
一、参与对象
在学习组织架构内,以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党组织关系为依托,形成覆盖全体党员、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学习组织。鼓励非中共党员加入学习组织架构,登录学习平台进行学习,并获取相应积分。
二、组织和技术服务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党委统一组织本处“学习强国”学习活动,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有关学习APP下载和实名认证等技术服务。希望党员同志人人参与,非党员同志积极响应,与离退处办公室联系办理有关登录手续,尽早加入学习活动。全体党员每日登录APP学习,努力确保每日学习积分不低于30分。
三、表彰奖励
为了调动大家的参与热情和学习积极性,决定每年度进行评先表彰,使大家学有榜样、比有标杆,努力良好学习氛围。
对年度完成10000积分以上的同志,分两个等次进行评先表彰,前30名为学习标兵,其余同志为学习先进个人。
为了树立学习典范,对80岁及以上高龄老党员、老同志,年度学习积分达到5000积分的,同样授予“学习标兵”荣誉称号。
四、学习效果确认
根据“学习强国”APP自动记录的学习积分,以一个学习年度记录的积分为准,确认本年度学习效果,并以此为依据确定获奖等次,予以表彰奖励。
南阳师院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党委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