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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玉雕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发布时间:2021-04-22

珠宝玉雕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定期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是对党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的一种有效方法。为促进评议党员工作制度化,现作如下规定:

一、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能否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推动学院建设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出贡献。

3.是否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师生,关心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二、评议方法
       1.党支部每年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一次评议,由党支部书记组织实施。

2.党委每年召开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议对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进行一次评议,由党委书记组织实施。

三、基本要求

1.评议前要搞好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做好准备。
       2.评议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讲事论理注意分寸,讲究方法;事实要准确,论理要充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防止扣帽子、捕风捉影等现象发生。
       3.评议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查找不足,充分调动积极因素,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要求。
       4.评议后注意收集反馈意见,不断总结改进,切实做好评议的思想政治工作。
       5.评议情况要用文字材料报学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