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玉雕学院科研管理制度
一、科研办工作职责
珠宝玉雕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是珠宝玉雕学院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科研平台建设等工作的管理与服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科研工作政策、制度,围绕学院办学方向和专业建设进行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坚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正确导向,巩固马克思主义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指导地位,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各类科研工作的信息发布、申报立项、经费使用、中期检查、成果登记、推介转化和奖励申报等。
(三)负责学院科研工作业绩及绩效奖励的核定、统计、上报与备案,并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四)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各类科研平台、智库平台、人才计划和创新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院各种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与开展。
(六)做好学院科研工作的年度计划与总结。
(七)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科研工作任务。
二、学术交流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学术交流,扩大学术影响,营造良好学术氛围,规范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审批备案
我院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会议、讲座、考察等)按学校要求,须提前将学术活动的性质、形式、内容上报学校党委宣传部、社科处、科技处或国际交流合作处等审批备案。
(二)审批程序
1、学院主办或承办的学术会议须提前15天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南阳师范学院学术会议申请审批表》,内容主要包括:会议主题、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日程安排、举办地点、参会人员、组织机构、经费来源、预算说明、提交论文情况等,并附政府主管部门或相关学会、研究会、委托单位的批文附件,申请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及单位盖章)由科研办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邀请校外专家讲学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并填写《南阳师范学院学术讲座申请审批表》,内容包括专家姓名、职务职称、个人简历、讲座时间与地点、讲座内容等,申请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及单位盖章)由科研办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外出进行学术交流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学术交流活动的文件依据,写出《外出学术交流申请书》,内容包括校外学术交流活动的名称、内容、时间、地点、我方参加人员以及与我院专业建设的关联性等,申请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及单位盖章)由科研办备案并接受上级部门检查。
(三)活动预告
我院申报的学术会议或学术讲座在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后,科研办应提前7-3天在师院官网、学院主页或钉钉工作群中进行公告通知。
(四)工作总结
学院举办的学术会议或学术讲座结束后,科研办应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并撰写新闻稿件对外发布;参加校外学术交流活动的当事人应及时撰写工作总结并在科研办备案。
三、科研成果登记管理办法
为全面掌握我院教师年度科研成果状况,配合学校做好年度科研统计和备案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统计范围
1、我院在职教师(含在编和人事代理)完成的、知识产权归属于我校的所有科研成果(项目、著作、论文、专利、获奖等)。
2、我院兼职教师(工艺美术师、玉雕师)获得的重要奖项(作品获得的省部级以上奖项)。
(二)统计要求
1、科研成果完成人须填写《南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科研工作量核算表》,交科研办接受审核登记。涉及合作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负责人还须填写《南阳师范学院合作成果科研分值分配比例汇总表》。
2、科研办填写《南阳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公报登记表》《南阳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校算汇总表》《南阳师范学院合作成果科研分值分配比例汇总表》,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按照学校科研成果登记相关条例,科研成果完成人须提交本年度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电子版(PDF扫描件)。
1、项目的支撑材料为:立项证书、结项证书、项目文本
2、著作的支撑材料为:著作出版物
3、论文的支撑材料为:论文出版物
4、专利的支撑材料为:专利证书、专利文本、专利照片
5、获奖的支撑材料为:获奖证书、获奖文本、获奖作品照片
……
珠宝玉雕学院科研管理制度以南阳师范学院科研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为准则,科研办坚持“管理性、服务性、时效性”原则开展工作,涉及不在本管理办法内的科研事务,视具体情况具体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