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新闻与传播学院大学生校外实习的质量,注重实践效果,特对新闻与传播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实习内容等作以下规定:
一、实践条件
能够满足新闻与传播学院广播电视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习的基本要求。
二、实践形式
跟班实习。
三、实践内容
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具体规定如下:
1、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主要在报刊、杂志社实习新闻稿件的采访、写作、
编辑和报刊发行。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主要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实习新闻稿件、文艺作品
的演播和节目主持。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主要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实习广播、电视节目的编辑与制作。
4、倡导上述三个专业的学生在实习本专业主要内容的同时,积极参与实习相关内容,力争把自己培养成复合型人才,实现人才培养方案提出的要求。
四、实习时间
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新闻与传播学院各专业所有在校学生均在大学四年级第一学期参加实习,共18周。
五、实习基地接纳学生
实习基地根据自己的条件和需求提出能够接纳的实习学生数量,最少5人,最多20人。以10人为标准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