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实施办法>的通知》(宛院发〔2024〕122 号)要求,经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0501)分委员会委员无记名投票,陈丽英、王治国、王文格、王金龙、田煜、何群、董旭、张兴昌、郑音妙、程方、张一方等11名老师,通过中国语言文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初审。
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实施办法>的通知》(宛院发〔2024〕120 号)要求,经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0453)分委员会委员无记名投票,陈丽英、宋丽丽、李倩、王文格、田煜等5名老师,通过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初审。
现将初审结果及上述老师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文学院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