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实施办法>的通知》(宛院发〔2021〕229号)要求,经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0501)分委员会委员无记名投票,李玉杰、韩少春、揣松森、袁善来、王金龙、郑新、杨珺、陈丽英、许萌、李存(校外)、乔保同(校外)等11名老师,通过中国语言文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初审。
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实施办法>的通知》(宛院发〔2021〕228 号)要求,经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0453)分委员会委员无记名投票,韩少春、王文格、田煜、陈娟、丁东粮、李艳梅、张睿、陈丽英、李倩、滕剑锋、杨晓瑜、张冬冬(校外)、魏文萃(校外)、李璞(校外)、李春鹏(校外)等15名老师,通过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初审。
现将初审结果及上述老师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文学院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