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2〕59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现就2016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教育注册工作
1、6月20日前,管理员注册。
由于去年我校进行了院系和人员调整,各单位(见附件1)需重新安排人员担任管理员,进行网上注册,同时,提交《网络管理员信息备案表》(附件3)A4纸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ysyrsc@126.com)。
2、6月26日前,新进人员注册。
各单位管理员给本单位2015年度新进人员分配证书管理号。新进人员在分配到个人证书管理号后,即可进行网上申报,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专业技术人才”专栏,进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hnzjgl.gov.cn/)注册,具体使用方法请登录该系统参考用户操作指南。注意:所有专技人员个人注册时,选择单位必须要具体到院系等基层机构。
3、6月30日前,申领继续教育证书。
各单位继续教育管理员根据报名情况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领表》(见附件2),到人事处N410申领证书,填写证书内页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信息,粘贴一寸照片。持《申领表》纸质一份(A4、加盖单位公章),到人事处N410统一在证书上加盖钢印及公章。(《申领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ysyrsc@126.com)。
4、6月30日前,单位有变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进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hnzjgl.gov.cn/)更改个人信息中的“工作部门”,避免单位变化造成个人信息丢失。
二、继续教育学习工作
1、学习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院”(http://hnzj.59iedu.com/)—“省直学员网络学习入口”学习公需课程。账号密码与在管理系统注册的相同。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要求,从2016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24学时。
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hnzjgl.gov.cn/)—“学时申报”申请专业科目学时。
2、学习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网上学习公需科目,并根据2016年科研情况在管理系统申报相应专业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完成并申报成功后,登记在继续教育证书上。各单位管理员将继续教育证书收齐,于9月15日—9月23日到人事处N410集中办理审核、盖章。
三、有关要求
1、继续教育工作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的切实利益,与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硬挂钩。各单位应认识到位,宣传到位。
2、各单位完善证书管理联络员制度,严格工作机制,细化证书管理措施,确保证书管理规范有序。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对每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网络继续教育信息,进行日常性审核工作。
3、各单位要尽早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督促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附件:
1、继续教育单位代码表
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领表
3、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管理员信息备案表
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6年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相关附件到学校人事处网站“工作动态”栏目下载
人事处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