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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对申请人硕士导师任职资格初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0-21

   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关于印发<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实施办法>的通知》(宛院发〔2021〕229号)要求,经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0501)分委员会委员无记名投票,王春阳、龚世学、李长亭、李娟红、田星、牛清波、张艳、张培阳、王学军、郭海玉、揣松森、何飞雁、朱金发、马晓玲等14名老师,通过中国语言文学学术型硕导资格初审。
   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关于印发<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实施办法>的通知》(宛院发〔2021〕228 号)要求,经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0453)分委员会委员无记名投票,王春阳、牛清波、张艳、王治国、李玉杰、郭海玉、王金龙、田煜、袁善来、马晓玲、张恒杰、陈丽英、张力、周同燕等14名老师,通过汉语国际专业学位硕导资格初审。
   现将初审结果及上述老师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10月21-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