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知识产权、学术交流、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以下简称科研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促进学院综合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学院的主要科研工作管理有:
1.根据学校科技发展规划,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和建设,制定本单位科技发展规划,明确科技工作主攻方向和年度任务,并积极开展前瞻性、基础性、探索性研究工作。
2.根据学校科技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做好本单位的学科建设工作,并组织协调本单位内各种力量协同攻关,提高承担综合重大项目的实力和竞争力,为学科点的高层次突破奠定基础。
3.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组织研究人员围绕学科建设目标要求,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题目,加强横向联合,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为科研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保证课题正常开展。
4.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引导、鼓励和支持师生员工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提高我院的学术水平,扩大学院的学术影响,提高学院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
5.在学校科研政策、岗位职责、奖励办法的总体框架范围内,对本单位的科研项目申请、成果申报、课题进展情况、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学术交流等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
6.负责组织学院的科研成果的鉴定、奖励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科研信息统计与科研档案管理工作。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及本单位的其它科研管理工作。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6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