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形成我院团结、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每周三政治学习及我院召开的各类教职工会议,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并严格执行签到制度。
二、开会时应集中精力,自觉遵守会议纪律,关闭通讯工具或将通讯工具调至静音状态。对多次不遵守会议纪律造成不良影响者,经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具体情况,经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扣除一定的岗位津贴。
三、因公、因事、因病须请假者,必须书写书面请假条,经主要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者,可通过电话向主要领导说明情况,并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研究做如下处理:
1.请病假一次扣岗位津贴10元,婚假、丧假按病假对待;请事假一次,扣岗位津贴20元。
2.对迟到、早退者,一次扣岗位津贴30元。
3.对无故旷工者,一次扣岗位津贴100元。
4、一学期当中请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次,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两次,或有旷工情况者,视具体情况可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5.有以上情况者,还应同时执行学校有关的考勤制度和规定。
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