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网站、新媒体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学院网站、新媒体的运行管理,促进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在信息交流、文化传播、服务师生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南阳师院党委宣传部《南阳师院各级各类网络媒体、新媒体公众号管理制度》,结合物电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网站、新媒体是指以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平台运行的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和APP移动客户端以及因工作需要由学院工作人员个人建立的微信群、QQ群、钉钉群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
第二条网站、新媒体建设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逐级分工负责。
第三条 网站、新媒体重点是面向社会、学院广大师生发布信息,通过互动,形成信息互通、问题收集、情况反馈的多功能信息平台。
第二章 管理及程序
第四条学院成立物电学院网站、新媒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班子其它成员为副组长、网络管理员为专干,具体负责对学院网站、各类新媒体运行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因工作需要由学院领导同意,学院教职工建立的微信群、QQ群、钉钉群等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平台,经由学院党委审批,报学校主管单位备案后,群主按照《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条学院网站和官方新媒体平台发布通知、公告、制度类内容上传工作实施分级负责制和严格审核备案制度。对涉及学院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党建工作、群团统战综治等工作信息的发布,由撰稿人签字,分管领导进行严格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最后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审核签发,再提交网络管理员上传发布。
第七条网站、新媒体上所发布的信息,内容形式上要体现时代精神,信息必须主流、正面、积极、健康,鼓励发布有思想觉悟,有政治高度的内容。所发布的信息需符合党管意识形态的相关要求,符合高校和教师正确的价值取向,弘扬正能量、倡树师德师风、传递和交流工作讯息。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八条 学院网站、新媒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网站、新媒体安全管控工作,坚决杜绝个别人利用新媒体从事不健康的网络活动。
第九条掌握新媒体账号及口令的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可擅自泄露新媒体密码,不得利用新媒体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犯罪活动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发布有害国家统一、民族统一的言论,不得从事危害学校、集体利益的活动,不得发布不健康信息、图片或有碍社会治安等信息,不得恶意散布不实信息煽动师生情绪,不得发布邪教、反科学的言论,不得随意添加网页链接,不得发布广告、招聘等商业信息。
第十条 网站、新媒体必须接受学校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网络新媒体管理员要定期检查新媒体的内容,以防黑客攻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如有条款与国家相关法律和学校相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法律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日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网站及新媒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规范学院网站、新媒体的运行管理,促进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在信息交流、文化传播、服务师生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学校党委宣传部《南阳师院各级各类网络媒体、新媒体公众号管理制度》,结合物电学院工作实际,成立学院网站新媒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网站新媒体的安全管理。
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吕亚丁(党委书记)、黄金书(院长)
副组长:冷元峰(党委副书记)
沈献博(副院长)
吕林霞(副院长)
成员:王 萍、侯书进、杨兴强、郑盈盈、司朝霞
专干:王志鹏(网络管理员)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