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搞好实验室的环境卫生,杜绝不安全的隐患,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实验室各房间,指定专门的维修、卫生、安全负责人。并将负责人的名字贴在墙上,以便相互监督。
二、日常的实验室卫生由卫生负责人负责维护。
三、每次上课,均安排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仪器维护和课后安全卫生检查。
四、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乱扔杂物、废纸,保持室内整洁。
五、学生在做完实验后,仪器、凳子要摆放整齐,擦干净桌面,盖好防尘布,经教师检查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六、实验室全体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电话119)。
七、发现被盗或破坏,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处。
八、实验人员负责:每天下班前检查各室灭火器、门、窗、电器线路、通风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
九、禁止使用一切电炉及电热器。
十、实验室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自行车和其它生活用品。如有废液,应按校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便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