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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11-1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实验室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南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的基本原则,经院务会讨论决定成立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督查协查队伍,明确各相关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1、组 成

组 长:吕林霞

副组长:杨兴强

组 员:张萍、郑长波、张颖颖、傅瑜、薛振彦、王爱华、姬晓旭、周大伟、惠明、朱永胜、何俊宝

2、工作职责

1)对所有实验室(包括各实验中心、科研实验室)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2)负责制定学院关于实验室管理及安全的相关文件;

3)指导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与各实验室及分室负责人、实验指导教师签署责任书;

4)定期检查各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实施;

5)审查各实验室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

2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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