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河南省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体育学科专业特点,特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基本条件

二、报到与资格审查
2026年我院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考生需自备运动装备,按照复试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复试。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全程录像。
(一)报到
报到时间:3月28日:14:30~17:30。
报到地点:南阳师范学院中区体育馆502。
(二)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2);
(4)诚信承诺书(附件3)
(5)成绩单(加盖公章),
(6)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应带齐所有毕业证书);
(7)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考生也可提供反映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8)本科毕业论文;
(9)相关科研成果;
(10)专家推荐信;
(8)-(10)为非必须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注:附件请到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官网下载:https://www2.nynu.edu.cn/xzbm/yjsc/info/1031/2085.htm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安排

(二)抽签
所有考生在3月29日早上7:30到体育馆502进行抽签。
(三)复试内容安排

注:同等学力考生需进行同等学力加试,具体见《南阳师范学院体育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区分方向)
由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不区分方向)
(1)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考核重点:考生在本学科(专业)领域以外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结合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工作经历等,全面评价考生的综合素养与发展潜力。
考核方式:①考生进行2~3min的中文自我介绍;②回答考官提出的1~2个问题。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
考核重点:考生专业外语的阅读、听力、口语熟练程度。考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听力理解的准确性、词汇运用的准确性以及口语表达的流利程度等方面综合评定成绩。
考核方式:①考生抽取一篇200字左右的外文体育类文献,进行朗读;②用英文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3)体育专业知识素养测试
考核重点:考生灵活运用体育科学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体育科学理论知识主要涵盖:《学校体育学》、《体育概论》。
考核方式:①现场抽题作答,考生从信封中随机抽取2道试题进行回答;②考官根据考生回答情况进行适当提问。
3.专业技能测试
(1)教育【0451】
考核重点:主要考察考生教师职业素养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专项技术水平;考核人员依据考核标准进行评分。
考核方式:①针对自己选取的内容进行说课,时长不少于5min;②考生进行技能展示。
(2)体育【0452】
考核重点:主要考察考生专项动作技术讲解示范能力、专项技术水平;考核人员依据考核标准进行评分。
考核方式:①针对自己选取的内容进行讲解示范,时长不少于5min;②考生进行技能展示。
四、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复试考生的成绩由学院专业导师组根据考生复试情况评定。
(一)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外语成绩*20%+专业能力成绩*60%+综合素质成绩*20%。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备注:考生总成绩采用加权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中,初试、复试成绩各占60%、40%权重。
(三)优先录取与加分情况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研招办审核并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后由考生带回提交给招生学院。
注:附件请到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官网下载,:https://www2.nynu.edu.cn/xzbm/yjsc/info/1031/2085.htm
五、录取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在体育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
考生需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进行体检,由考生本人自行去正规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体检。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进行。
七、学院接受考生咨询工作人员、电话和电子邮箱
体育学院:贾老师
电话:18237701059 邮箱:mmj712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