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河南省及我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我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各环节的组织和安排,同时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等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三、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
研究方向 (或专项) |
运动项目 |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
体育教学设计与实施 |
篮球、排球、足球 田径、体操、武术 (任选一项) |
四、复试名单确定
1.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教育专业硕士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
2. 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不再接收调剂考生。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调剂考生。
五、复试方式
2023年学科教学(体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考生需自备运动装备,按照复试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复试。复试全程录像。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专业素养面试、外语水平考核和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3个部分。另外,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
专业技能 测试 |
专业素养 面试 |
外语水平 (含听力和 口语) |
综合素质 |
思想政治 素质和品德 |
100 分 |
60 分 |
20分 |
20分 |
合格/ 不合格 |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分为两个部分:专项技能的讲解及示范(50分),专项基本技术展示(5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项动作技术讲解示范能力、专项技术水平;考核人员依据考核标准对进行评分。
(1)篮球测试技术:原地肩上投篮、半场往返运球上篮。
(2)排球测试技术:上手发球、正面双手垫球。
(3)足球测试技术:脚内侧传接球、长传球踢准(25米)。
(4)田径测试技术:挺身式跳远、掷实心球。
(5)体操测试技术:技巧运动(男子动作:前滚翻成直腿坐——后倒成肩肘倒立——前倒——直立——俯平衡——挺身跳。女子动作:前滚翻成直腿坐——后倒成肩肘倒立——跪跳起);低单杠运动(跳上成支撑——单腿摆越成骑撑——后摆下)。
(6)武术测试技术:长拳(初级长拳或国际规定套路)、太极拳(24式或自选)。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考生的专业素养(60分)、外语水平(20分)和综合素质(20分)三个方面。
(1)专业素养面试
由面试小组专家根据学科教学(体育)专业领域的理论与技能特点进行提问。重点考察考生灵活运用体育教学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实际中学体育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
(2)外语水平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外语的应用能力以及听力、 口语熟练程度。面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听力理解的准确性、词汇运用的准确性以及口语表达的流利程度等方面综合评定成绩。
(3)综合素质
由面试小组专家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定。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同等学力加试
加试科目为《体育概论》和《运动训练学》。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复试流程
(一)复试时间与资格审查
1.一志愿考生复试以及调剂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院官网。
2.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须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原件、复印件各1份):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见附件1)
(4)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5)成绩单(需加盖公章);
(6)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应带齐所有毕业证书);
(7)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注:以上证件材料不全者,不允许参加复试。
考生提供反映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8)本科毕业论文
(9)相关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
(10)专家推荐信(专家所在单位盖章并扫描)
(1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以上材料(1)-(7)为必须项,(8)-(13)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注:考生在复试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加复试,后果自负。
3.测试(专业技能)
4.同等学力加试
5.综合面试 (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素养+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八、考核标准
1.专业技能测试标准
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讲解 示范 标准 |
专项技能动作 讲解内容全面、清晰、合理、示范正确。 |
专项技能动作讲解内容较全 面、较清晰、较合理、示范 较正确。 |
专项技能动作讲解内容基本全面、基本清晰、 基本合理、示范基本正确。 |
专项技能动作讲解内容不全面、不清晰、不合理、示范 不正确。 |
分值 |
45-50分 |
38-44分 |
30-37分 |
30分以下 |
技术 展示 标准 |
专项技术动作正确、熟练、协调、规范。 |
专项技术动作 较为正确、较 熟练、较协调、较规范。 |
专项技术动作基本正确、基本熟练、基本协调、基本规范。 |
专项技术动作不正确、不熟练、动作完成质量差。 |
分值 |
45-50分 |
38-44分 |
30-37分 |
30分以下 |
2.专业素养考核标准
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标准 |
回答问题时内容正确 ,知识全面,专业素养强 ,思路清晰,逻辑严密,且语言 表达能力强。 |
回答问题时内容较正确,知识较全面,专业素养较强,思路较清晰,逻辑较严密,且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
回答问题时内容基本正确,知识不太全面,专 业素养一般,思路不太清晰, 逻辑不太严密,且语言表达能力一般。 |
回答问题时内容不正确,知识不全面,专业素养差,思路不清晰,逻辑不严密,且语言表达能力差。 |
分值 |
54-60分 |
45-53 分 |
36-44分 |
36分以下 |
3.外语水平考核标准
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标准 |
回答问题时流利,发音准确,逻辑性强,内容正确。 |
回答问题时较流利,发音较准确,逻辑性较强,内容较正确。 |
回答问题时基本流利,发音不太准确,逻辑性一般,内容基本正确。 |
回答问题时不流利,发音不准确,逻辑性差,内容不正确。 |
分值 |
18-20分 |
15-17 分 |
12-14分 |
12分以下 |
4. 综合素质考核标准
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标准 |
回答问题时科研思维能力强 ,思路清晰,逻辑严密,且语言 表达能力强。 |
回答问题时科研思 维 能 力 较强,思路较清晰,逻辑较严密,且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
回答问题时科研思维能力一般,思路不太清晰, 逻辑不太严密,且语言表达能力一般。 |
回答问题时科研思维能力差,思路不清晰,逻辑不严密,且语言表达能力差。 |
分值 |
18-20分 |
15-17 分 |
12-14分 |
12分以下 |
5.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30%+综合面试*70%
考生总成绩采用加权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中,初试、复试成绩各占60%、40%权重。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九、调剂
1.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调剂工作中,英语一和英语二之间,原则上按照难度递减的要求单向调剂。
2.调剂程序
(1)我院发布接收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并在规定时间内开放调剂系统。
(2)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3)我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一志愿报考学校、诚信状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综合选拔准许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复试信息,并按时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5)我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并根据调剂指标数量,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6)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拟录取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十、录取
1、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2、我院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在学院及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示,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十一、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学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二、严肃考风考纪
1.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本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 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将加大新生复查力度,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十三、学院接受考生咨询工作人员、 电话和电子邮箱
体育学院:孔老师
电话:18567179315
邮箱:kongchong2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