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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南阳市知识产权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0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加快我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调动我市单位和个人知识产权创造积极性,培养高价值专利,鼓励在自主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组织,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根据《南阳市知识产权奖励管理办法》(宛政办〔2021〕48号)文件精神,拟启动2022年度南阳市知识产权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项目

见《南阳市知识产权奖励管理办法》(宛政办〔2021〕48号)第五条。

二、申报条件

申报知识产权奖励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是本市中心城区两个市辖行政区(宛城区、卧龙区)和五个市辖功能区(高新区、示范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单位或个人拥有的(以相关专利、商标证书中的地址为准),无知识产权纠纷而且持续有效。

所有申报奖励是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证书、文件的时间为准)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项目。

三、申报材料

1、《南阳市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有关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证明材料

①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

②国际专利授权:需提供国际专利授权证书和证书翻译文本,翻译文本要加盖单位公章。

③中国专利奖:需提供正式文件或证明材料。

④河南省专利奖:需提供正式文件或证明材料。

⑤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证书。

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需提供正式文件或证明材料。

⑦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需提供正式文件或证明材料。

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商标等质押融资产生的利息、评估、担保、保险等费用,需提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银行签订的质押协议、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财务票据等。

四、申报要求

南阳市2022年度知识产权奖励对象仅限中心城区2个市辖行政区(宛城区、卧龙区)和5个市辖功能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申报人须填写《南阳市知识产权奖励申请表》(附件2),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有效、真实证明材料。请于2023年5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到科技处N406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nysykjccgk@163.com,不报送电子版以及逾期申报的均不予受理。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注:请于2023年5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到实训楼1509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邵楠钉钉)

联系人:郑老师、何老师

电 话:63513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