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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绿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色发展的新发展理念,落实省委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强化科技创新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构建我省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高校院所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印发< 河南省绿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基地)培育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科〔2021〕165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河南省绿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基地)申报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申报范围包括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推荐渠道

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申报单位通过省直部门(单位)推荐上报;其他申报单位通过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三起来”示范县科技管理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推荐上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单位通过管委会推荐上报。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注册。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二)填报提交。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和提交《河南省绿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基地)申报书》(附件2)。网上填报时间:2021年11月17日8:00-2021年11月25日17:30。

(三)材料报送。申报单位登录系统生成申报书PDF文档,打印并与附件材料一同装订,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加盖公章,并出具加盖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科技管理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或省直部门(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推荐函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四)按照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推荐函及申报材料原则上寄送(寄送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218房间,邮编:450008)。

(五)对于原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请按照上述各项申报条件及要求报送材料,经组织专家评审等有关程序,符合条件的列入省绿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名单。

四、联系方式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0371-65974111

(二)申报业务咨询

联系人: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刘军刘慧杰

联系电话:0371-65958021,86230277

(三)科技处

联系人:何俊宝 王军国

电话:0377-63513657

电子邮箱:nysykjc406@163.com

附件:  1-河南省绿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基地)培育和管理办法.zip  
         2-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