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新闻媒体宣传工作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及学校相关规定,本着强化责任、规范管理、重点突出、提升宣传效果的原则,为学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南阳师范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新闻媒体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新闻媒体是指用于发布新闻、信息的学院官网、官微和学院及相关部门的各个钉钉群、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微博、QQ群和短视频平台等。
第三条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委为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新闻媒体宣传工作的审批与监督,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落实好主管、审批、审核、发布、监督等各个环节的责任。
第二章 分则
第四条 学院官微、网站的新闻发布工作要坚持政治性、导向性、新闻性、实效性原则;所有平台新闻发布要严格审核把关制度,认真填写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审核表,未经主管领导审核,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布新闻、视频、音频、图片等信息。
第五条 各类新闻稿件(含视频、图片等)审核流程
1.重大活动、会议新闻稿件的审核
国家、省、市及校外单位活动新闻稿件以及校领导参加学院重大活动的新闻稿件,由学院党政办安排采写,经党政办主任审核后,报学院党委副书记或业务主管院长审核,再由党委书记审签发布。重要内容经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审核后发布。同时,此类稿件要注意按照上级的要求,完成报批手续。
2.党建活动新闻稿件的审核
学院教工党建活动新闻稿件,由学院党政办安排采写并审核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核,经学院党委书记审签后发布。
学院学生党建活动新闻稿件,由院学生会宣传部安排采写并经部长审核后,报团委书记或辅导员审核、学院党委副书记审签后发布。
3.学术报告等科研活动新闻稿件的审核
学术报告(讲座)新闻稿件,由报告(讲座)主持人负责安排采写并提供照片,由报告(讲座)主持人审核后,报科研秘书审稿,后报业务主管院长审核,再由党委书记审签发布。
4.教学活动新闻稿件的审核
教学类活动新闻稿件,由教务秘书负责安排采写并提供照片,由教务秘书审核后,报业务主管院长审核,再后由学院党委书记审签发布。
第六条 BIM中心新闻稿件的审核
BIM中心新闻稿件,由中心主任负责安排采写并提供照片,由BIM中心主管教师和中心主任审核后,报业务主管院长审核,后由党委书记审签发布。
第七条 其他活动及团学活动新闻稿件的审核
学院其他各类活动及团学活动新闻稿件,由院学生会宣传部安排采写,部长审核后,报团委书记或辅导员审稿,再由党委副书记审签发布。
第八条 新闻稿件审签后的最终版可作为新闻通稿供各媒体采用。所有稿件在各类媒体法布施均应注明撰稿人、审稿人等,并提供电子稿和原版照片交学院党政办存档。
第九条 所有人员要强化政治意识,提升新闻业务能力,尽职尽责,力求少出错、不出错,保证新闻质量。要求新闻一般当天推送官微,次日发布网页。有特别要求的,当日发布。需要报送学校及上级部门的,同时报送。
第十条 对于因工作不力或失误、延误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 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审核表
新闻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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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提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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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信息起草人 |
姓名: 电话: Email: |
单位负责人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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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院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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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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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书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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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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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院网站或学校网站或校外媒体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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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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