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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二级教代会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2-05-1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搞好学校民主管理工作,根据省教代会暂行条例实施细

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代会工作制度。

1、每年召开一次二级教代会,教职工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程序选举教职工代表和教代会组织机构。

3、教代会组织机构要按程序执行相应的工作制度、活动制度、专项制度、总结检查制度。

4、严格执行教代会工作程序:会前宣传、培训、筹备、召开预备会议、正式会议。会后要宣传二级教代会精神,开展日常民主管理工作。

5、正式会议一般要完成下列任务:审议学院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关于提案的报告、审议有关制度或决议、评议学院党政领导干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