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巡视督查小组,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及巡视监督等工作。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A类地区土木水利专业硕士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
2. 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不再接收调剂考生。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调剂考生。调剂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土木水利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土木水利或相近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我校土木水利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我校土木水利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院普通计划录取的,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土木水利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调剂工作中,英语一和英语二之间,数学一和数学二之间,原则上按照难度递减的要求单向调剂。
3.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1.2。
四、复试时间及复试人员名单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于3月下旬至4月中旬举行,具体复试时间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会在我校研究生处及我院主页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复试内容和形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查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课笔试。采用现场考试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查专业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其中土木水利(土木工程)专业课笔试科目为《土力学》,土木水利(市政工程)专业课笔试科目为《水质工程学》。
2.综合面试。采用现场面试方式,满分100分,着重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60分)、外语水平(20分)和综合素质(20分)。具体内容包含:
(1)考生个人陈述2-5分钟:介绍报考专业、学业背景、本科期间科研和毕业设计情况。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包括:①英文自述1-2分钟,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和科研情况等。②对话1-3分钟,关于本科期间的学业情况、个人科研兴趣、对拟报考学科领域的了解等问题对评委的英文提问进行回答。重点考查考生外语能力、专业素质。
(3)专业知识问答与品德考核6-10分钟:学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回答,回答后评委就学生陈述、答题等情况进行综合提问,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
3.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结构力学》和《水处理生物学》。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流程
1.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1)
(4)诚信承诺书;(附件2)
(5)成绩单(加盖公章);
(6)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应带齐所有毕业证书);
(7)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为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提供可以反映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8)本科毕业论文;
(9)相关科研成果;
(10)专家推荐信;
(1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以上材料(1)-(7)为必须项,(8)-(13)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2.专业课笔试
3.面试
面试当天,考生需根据提示提前进入面试候考教室,保持安静。复试助理老师检查考生身份是否为考生本人,并随机抽取面试顺序,每次1名考生进入面试教室。
4.离场
考生面试后,应及时离场并保守试题秘密。
5.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30%+综合面试*70%
考生总成绩采用加权总成绩,除特殊说明外,考生总成绩中,初试、复试成绩各占60%、40%权重。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七、调剂复试程序
1.学院发布接收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并开放调剂系统。
2.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3.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一志愿报考学校、诚信状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综合选拔准许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复试信息,并按时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八、录取和体检
1.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2.学院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在学院及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示,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院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
九、监督与复议。
1.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接受南阳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的监督,监督电话:0377-63525023;同时接受院巡视督查小组的监督,监督电话:0377-63513548。
2.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投诉申诉电话:0377-63525178。
3.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复查,对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其他事宜
1.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徐老师、武老师
联系电话:0377-63525178、13693773990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3.3.26
附件1: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1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根据教育部规定,须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请贵单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学习情况等进行评价,如实填写该表。提纲如下:
1、 该同志在工作、学习方面的表现以及对报考研究生的态度;
2、 该同志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方面的表现;
3、 对目前社会上重大事件的认识及态度;
4、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南阳师范学院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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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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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所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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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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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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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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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表现审查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附件2
我是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熟知国家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相关办法以及河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南阳师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所规定的“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等相关条款内容。 我郑重承诺: 一、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网络复试期间,不录音录像,不散布考题。 四、严格按照学校及各学科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复试录取各项任务。 承诺人: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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