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动态

教学科研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动态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人文社科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8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2022年度人文社科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围绕我校重点学科培育、特色研究方向凝练等开展创新性研究,充分发挥校级科研项目的骨干支撑作用,促进我校科研人才健康成长。

二、申报类别

2022年度人文社科校级科研项目包括:博士专项项目思政专项项目(心理健康教育专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专项项目(二十大专项)、意识形态研究专项项目、统战专项项目含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专项项目廉政专项项目STP项目。

三、申报要求

1博士专项项目的主持人2020-2022年度我校新引进的与学校已签订校内引进人才协议、享有科研启动费的文科博士高层次人才,具体申请办法按《南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思政专项项目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专项项目(二十大专项)、意识形态研究专项项目、统战专项项目、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专项项目、廉政专项项目主持人为我校具有中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STP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课题组成员须为我校在读低年级研究生或本科生。

2、申报材料必须格式规范、内容属实,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相抵触。

3、每位申报者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参与项目最多不得超过2项。

4、博士专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3-4年,其他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但延期时限最多不超过1年,超出延期时限1年仍未结项者,按撤项处理,追回所拨付经费。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人填写《2022年度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科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申请STP专项项目,需单独填写《南阳师范学院校级STP科研项目申请书》,经所在院(部、所)初审并统一填报《2022年度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科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专项项目(二十大专项)以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招标课题形式进行。(另行通知)

3、社科处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组织校内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给予立项。

五、结项要求

1、博士专项项目结项要求:博士在科研启动费使用期内必须完成以下1)-(3项中的或完成第(4)项

1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一篇发表在我校认定的C级及以上级别的学术期刊上。

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在10万元以上(实际到帐)。

3)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项,一等奖限前5名,二等奖限前2名,三等奖限第1名。

4)获立国家级项目1项(限主持人)。

2、思想政治专项项目含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项目

1)重点项目结项要求:在研究周期内,主持人须在本科学报或人文核心以上期刊上发表与研究相关的论文1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获立省级项目1项

2)一般项目结项要求:在研究周期内,主持人须在CN及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与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1限独著或第一作者或获立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1项

3意识形态研究专项项目、统战专项项目含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廉政专项项目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专项项目结项要求:主持人须在CN及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与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或获立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1项

4STP项目

坚持高质量成果导向,在项目研究周期内,不同研究类型项目主持人须分别满足以下结项条件:

1)应用研究项目主持人指导学生撰写高水平决策咨询报告,被市(厅)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人肯定性批示(不含圈阅)且其被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与应用的成果(须有正式采纳应用的部门文件批号),以此参加大学生科技竞赛并获奖。

2)基础研究项目主持人指导项目组成员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此参加大学生科技竞赛并获奖。

3)艺术类、体育类研究项目主持人指导学生创作、设计专业相关作品1部(以项目组成员为单位),或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此参加大学生科技竞赛并获奖。

5、以上类别项目成果必须标注“南阳师范学院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课题编号XXXX”字样,凡未标注的成果不作为结项验收、鉴定和成果评奖的依据。

六、材料报送

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份和汇总表1份,以院(部)形式于2022114上午11时前报送办公楼S510,申请书“申报人姓名+**学院”命名和汇总表电子版请“**学院+校级项目申报”命名,发送社科处邮箱nynuskc509@163.com,不受理个人申报。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注: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2022年11月4日上午10时前送至实训楼1509办公室,申请书(以“申报人姓名+**学院”命名)和汇总表电子版请以“**学院+校级项目申报”命名,【钉钉】发送至邵楠)



人:宋丽丽

联系电话:0377-63518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