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干部在保障党和国家秘密安全方面负有重大责任,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制度和纪律。
2、秘级以上的文件资料,要在机要室或办公室阅办阅后及时退交机要室,传阅文件要随到随看,不积压,严禁横传文件。如需叫有有关人员阅办的,由机要室办理,发给个人的秘密文件资料,定期向机要部门清退,不准擅自处理。
3、准将秘密文件,资料带回家如个别确需在家阅办的应由主管领导批准,由机要人员负责送阅,不准托人捎带,不准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翻阅。
4、对秘密会议的内容和其它秘密事项,不得向任何泄漏,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要按照发文份数及时上交机要室登记保管,需用时办理借阅手续。
5、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到公共场所,不得携带秘密文件。外事活动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遵守外事保密纪律。
6、工作调动离职学习或退离休时,应向机要室清退秘密文件,资料和保密笔记本。
7、凡发生失泄密问题要及时将情况报告本单位党组织和保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