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党务公开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特制订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开形式:
政务公开栏、校园网、上墙公开、述职报告等方式。
二、公开内容
1、公布“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
2、公布“主要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3、公布“单位办事原则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公布“办公费、工会费支出情况”;
5、公布“教学工作量及岗位津贴”;
6、公布“干部人事任免情况”;
7、公布“教师、学生受表彰及惩处情况”;
8、公布“其它情况”。
三、监督形式
每学期结束,将由学院纪检委员牵头,对这些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和监督。
该项制度的建立不仅加强了工作部门与职工之间的沟通,消除了部分职工由于不能及时了解政策而产生的误解,也将部门的工作置于教师学生的监督之下,促进了我院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