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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2019年04月18日 00:00      点击量:

    一、学院党委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支部和中层班子成员需过双重生活会,每半年一次,上半年在六月底召开,下半年在次年元月上旬召开,或根据学校安排进行。

    二、针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加强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勤政廉洁情况,改进领导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情况,尽职尽责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任务情况进行自律自责、互律互查。

    三、民主生活会之前做好充分准备,一是开展支委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活动,相互沟通交互意见。二是征求党内外职工意见或建议并通报班子成员和本人,确定日期,公示开会人员,写好个人总结、发言提纲,做好生活会发言准备。

    四、生活会由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同志们畅所欲言,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支委会及领导班子生活会必须提前通知组织部派人参加,会后把生活会记录和会议情况报告上报组织部。

    六、民主生活会需要让全体师生知道的内容,应向师生和党员进行通报以便接受师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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