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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2021年05月12日 16:01      点击量:


为适应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适应对基础教育卓越师资的培养要求,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水2018-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试行)》《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试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落实《南阳师范学院师范专业发展规划》,学校决定开展2020版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修订背景

教育发展所处新方位、新征程、新使命对师范教育提出了新要求。短时间内,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一系列高密度、高规格的文件、政策和规定的颁布,显示出党和国家对教师队伍建设前所未有的重视,也构成了我国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标准。发展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也是新时代对师范教育提出的新要求。

新时代的师范教育是更加重视师德建设的教育,是互联网+时代的教育,是开放的教育,是高水平的教育,是有健全的质量保障体系和专业标准的教育。师范院校唯有不断完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师教育教学模式、创新教师技能训练方式,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新理念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

新形势下,作为一所培养未来教师的师范院校,需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师范生培养工作的重要性,主动适应教育现代化对教师队伍的新要求,以提升教师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为支撑,为基础教育提供稳定的、高质量的师资来源,着力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普通本科专业类国家标准和师范专业认证等对师范类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规格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唯有将之“内化”于人才培养方案之中,才能跟上时代发展。

二、指导思想

围绕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时代新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为理念,以从教信念和品德养成为核心,以提升教师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大学-政府-中小学(幼儿园)协同培养为模式,以“专业教育高水平、教师教育高质量”为目标,构建师范性和学术性相结合、专业教育与教师教育相结合、综合素养和实践教学技能相结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相结合的教师教育新体系,致力于培养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教学、善于综合育人、适应和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具有未来教育家潜质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卓越教师,支撑豫西南乃至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彰显师范性与特色化

围绕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力求在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等方面,凸显区别于其他高等教育的师范性。以《南阳师范学院师范专业发展规划》为抓手,办好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水平、有特色的师范专业,培养服务基础教育的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优秀教师。

(二)注重创新性和个性化

树立学生主体观念,积极推进选课制度、书院制、3-6年弹性学制培养等教学管理制度的实施。加大学生自主选课范围,加大选修课程比例,改革课程考核方式,加强学习过程管理,力求为学生自主选择、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留出足够的时间与空间,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需要。

(三)兼顾融合性与协同化

进一步完善UGS协同培养体系。与中小学(幼儿园)协同制定培养目标,设计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资源,组织教学团队,建设实践基地,开展教学研究,评价培养质量。选聘中学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讲授教师教育相关课程,深度参与未来教师专业能力培养训练工作。推进高校教师和中学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的“双导师制”。

(四)体现先进性和国际化

推动人工智能、智慧学习环境等新技术与教师教育课程的融合,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形成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有机结合、深度融通的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模式。开展基于现代教师教育课程混合式教学实践与研究,有力支撑现代教师教育教学实践。推进国际化建设进程,加大国内外优质教学资源的引进力度,拓宽国际合作与交流学习路径。

四、修订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实施方案,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进行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培养方案应该随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需求而定期进行调整。在继续保持我校师范类人才培养方案优势与特色的基础上,将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师教育课程方案进行深度融合,2020版师范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修订。

(一)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制定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

1.各专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应将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报告作为首要依据。报告重点分析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地区基础教育发展、用人单位需求变化、学校定位和发展目标的吻合度。专业可以面向各个相关利益方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问卷、走访等),根据专业的服务面向和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尤其要加强对各基础教育学校和往届毕业生的调研和访谈,对调研结果进行分析研究,形成评价报告。

2.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聚焦学生的职业素养与职业胜任力,高度关注学生受教育后获得什么样的职业能力。各专业须基于社会需求,参照师范专业认证标准,围绕学校的办学定位与培养特色,确定专业培养目标,依据培养目标确定毕业要求,根据毕业要求构建课程体系。清晰呈现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之间、课程设置与毕业要求之间的映射关系,课程设置与能力要素须对应,并在教学过程中以相关教学策略和方法实现能力培养,同时须建立评价和持续改进制度,深化教师教育教学改革。

(二)坚持以生为本,优化课程体系

1.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应将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作为重要依据。课程体系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毕业要求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课程目标是否达成取决于课程体系是否合理、以及课程教学大纲是否规范和是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课程教学。课程体系制定须对标毕业要求,课程教学须高度支撑课程目标,课程目标须可教、可学、可测、可评。

2.调整课程结构。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育和教师教育课程有机结合。通识课程中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50%,教师教育课程(不包含课外实践环节)学分不低于14学分(其中必修不低于10学分),教育实践时间不少于18周。将劳动作为必修课程,纳入培养方案,“以劳树德,以劳启智,以劳健体,以劳育美”。学生每学期劳动不少于18学时,总计2学分。

3.全面推进师德养成教育。在学校思政课程模块中的《形势与政策》课中设立专题讲座,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的殷切希望和要求作为师范生师德教育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学校通过书院制、学院通过导师制,建立师生学习、生活和成长的育人共同体、充分发挥导师在学生品德提升、学业进步和人生规划方面的作用。开展实习支教、教育实习(见习)、邀请名师名校长与师范生对话交流,切实培养师范生的职业认同和社会责任感。教师教育课程模块中设置专门学分,通过第二、第三课堂形式,学校推荐若干师德养成教育相关书目,学生阅读后撰写读书笔记,导师批阅、登载成绩。各专业课程教学中,须坚持“德智并重”、“践行师德”,协同推进专业课程与师德教育同向同行,将课程思政要求纳入课程教学大纲体系。

4.强化专业核心课程。各专业须基于专业认证标准等要求,参考普通本科专业类国家标准和师范专业认证的相关目录,结合学科研究前沿,科学设置反映专业知识结构性特点和专业人才培养职业定位的课程,建立课程负责人制度,确保学生专业素质。原则上每个专业设置5-8门专业核心课程,保证学时学分。

5.加大选修课程比例。一方面,根据“新而实”的要求设计实用性强的选修课,拓宽和深化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与本专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与本专业关系密切的新兴学科知识;另一方面,开设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的交叉选修课程,培养学生“一专多能”。扎实推进选课制度,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通道。

6.合理设计与安排教师教育课程。一方面,教师教育课程须引导师范生理解中学生成长和学习的规律和特点,帮助师范生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和学生观,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另一方面,须基于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开设相关课程,教育科学学院开设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性教师教育”课目选修课程,各学院开设“学科”教师资格证考试课目选修课程,合理安排开课学期。

(三)坚持协同育人,强化实践教学

1.强化实践教学体系构建。整合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建立“U-G-S”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将训练、见习、研习和实习贯通,内容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主任管理、教研实践,构建四年不断线的实践教学体系。校内校外双导师全程、全面负责师范生教学实践的安排、落实、检查、考核等工作,提高专业实践教学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创新性。专业实践训练、教育见习、研习由各学院安排并组织实施,教学技能训练、教育实习由学校统一安排组织。

2.建立健全实践能力考核与认证制度。充实完善师范生从师技能训练内容,实施《未来教师专业实践能力训练计划》。学校层面统一设置并组织实施“普通话与教师口语表达技能,三笔字书写技能,多媒体课件制作技术,信息化教学能力,教学设计(教案撰写)、课堂教学组织与实施,班级活动组织与管理”等教师专业实践能力训练;学院(专业)层面必须设置并组织实施诸如“学科教学论,学科教学案例,命题考试训练,第二课堂组织”等教师专业教学能力的训练。师范生教师专业教学能力训练与考核工作由教育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各相关学院与中学教师共同承担。

3.建立健全教育实习制度。强化微格教学,以顶岗实习、实习支教、国培计划等教育实习模式为抓手,以师范类毕业生教学大赛为平台,构建全新的实践教学体系,全面落实“双导师制”,为师范生提供全方位、及时有效的实践指导。保障生均教育实践经费支出高于学校平均水平,每20个实习生不少于1个教育实践基地,教育实习实践至少1学期,每位师范生实习期间上课不少于20学时。建设教育实践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行实习资格考核制度,实习前有明确要求、实习中有监督指导、实习后有考核评价。教育实习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或第七学期。

五、学制、学时与学分

(一)学制与学时

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每门课程、总学时原则上应当是18(或9)的倍数,一年级上期学时数可设定为16(或者8的倍数)。各专业四学年课堂教学总学时原则上要控制在2500-2900学时。一年级(第一学年)课堂教学周学时应不超过28学时/周,二、三年级(第二、三学年)课堂教学周学时应不超过25学时/周。

(二)学分

课程学分的计算原则如下:

1.理论课程每18学时计1学分,必要时可根据该课程在专业教育中的作用大小酌情增减。

2.以理论教学为主,包含课内实验、实践等的课程,其中理论课每18学时计1学分,课内实验、实践等每18学时计0.5-1学分(具体学分数由各专业酌情确定),课程学分为两部分之和。

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每18学时计0.5-1学分。

3.体育和艺术类专业术科课程每18学时计0.5-0.8学分。

4.见习等实践类教学环节,每周计0.5学分。

5.毕业论文(设计)计6学分。

总学分要求:各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50-180之间,原则上文科不超过165,理科、艺体不超过180。

(三)学分比例

实践环节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要求:实践总学分文科不低于总学分的25%,理科不低于总学分的30%。

六、组织领导

(一)工作组织

1.各学院成立院长为组长的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主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中小学教师、毕业生代表等参加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

2.各学院应积极组织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文件,广泛开展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和专业调研,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3.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要认真审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完善后签发执行。

(二)工作进度安排

1.学院成立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明确分工。每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至少应有2名中小学老师参与。

2.学院组织调研,确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培养目标及具体要求。针对原有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达成度,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充分调研分析,形成评价报告。

3.各专业根据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组织修订各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初稿。

4.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各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初审。

5.学院根据初审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定稿。反馈到教务处,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定稿。

6.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排版、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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