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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实施细则
2022年06月24日 16:56      点击量:

根据全国师范专业认证标准中的要求:专业人才培养需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培养目标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专业需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有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是否合理进行定期评价。为规范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机制及程序,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保证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并依据学校的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价依据

以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国标》和"师范专业认证标准“为根本依据、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办学定位为内部依据、专业现实需求为外部依据。具体包括:

1、培养目标与学校和专业定位之间的符合情况;

2、培养目标与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求的符合情况;

3、用人单位专家和校友对毕业生职业发展能力的需求调查情况;

4、培养目标与行业和校友认同度调查情况。

二、评价对象

本专业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

三、评价组织与职责

数学与统计学院成立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工作组,负责实施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工作组由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书记、专业负责人、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和辅导员等。

三、评价内容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应包括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两部分内容,以外部评价为主,内部评价作为支撑。

(1)内部评价

内部评价的调研对象为校内专家、专业骨干教师及在校生。召开专业内的关于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座谈交流会,就现行的培养目标是否符合教育部对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规定;是否符合师范专业认证以及数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专业人才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是否符合学校和专业的层次及定位等内容展开调研,并形成会议纪要。

(2)外部评价

外部评价的调研对象为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开展针对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问卷调查工作,针对毕业生的职业发展现状、毕业生是否符合用人单位对人才需求、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对专业现行的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同时,应召开中小学教师、同行专家的座谈交流会,针对现行培养目标是否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是否符合用人单位对人才需求等内容展开调研,并形成会议纪要。

四、评价周期

每4年开展一次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工作,评价时间与当年修订专业培养方案的时间同步。也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缩短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周期,或根据需要在每4年的评价周期内增补评价次数。

五、评价方法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和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

(1)问卷调查法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重点是目标与需求的吻合度评价,每项培养目标主要由用人单位、往届毕业生、在校教师评判。调查问卷回收后,对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评价用加权平均值进行计算。

(2)座谈法

专业与往届毕业生、用人单位及行业专家进行座谈,征求意见及建议,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

六、评价结果的分析与反馈

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小组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反馈的数据,并对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形成《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报告》并提交给学院,学院组织院本科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对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进行审核。

七、评价结果的利用

结合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意见,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对本专业培养目标的修订提出建议,为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提供正确指引和依据,促进专业培养目标的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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