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新闻发布管理简要规范
2023年9月试行
为了规范新闻稿件发布,确保学院网络安全顺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范。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发布站点、权限、频率
发布站点为学院网站或学院相关微信。
发布权限为报学院党委书记审核后予以发布。
发布频率为一个月3-4篇,特殊情况上报审核。
二、稿件要求
新闻稿件的撰写由各对口业务部门组织人员撰写。
新闻配发图片一般在1-2张,重要稿件不超过4张。
注:原则上领导个人照片不上传,必须发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照片的,须经本人审定;合影由学院书记和院长审定。
重要新闻(含校领导、全校性)经书记审定签字后先报学校,后由学院网站转载。
三、发布要求
1、内容准确、客观、公正,没有不当表述、违规内容。
2、语言流畅、简炼,内容真实、积极向上。
3、字体统一,不加黑加粗。
4、学院网络宣传可具实修改。
5、审核后工作日发布。
四、审核流程
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学院党委书记;
党委书记(修改后)-网络安全办公室-多媒体宣传负责人-上传-检查后发布
五、未使用和上传的图片等电子资料,各业务部门、网络宣传部门应注意留存。
六、未尽事宜以学院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