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院各位老师好:
接潘主任转人事处的通知,通知如下:2016-2018周期科研工作量有疑问需要重新核算的人员,经与科研处协商,应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科研处核算,不受理单独个人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之前部分上交材料的人员,请本人到人事处N409领回)。
我院需要补交科研材料的老师请于本周四(1月9号)上午10点前,提交至420科研办公室。每位老师的情况可能不一样,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会不一样,如果不清楚需要补交哪些材料请前往科研处N406李晨老师处咨询。请相互转告,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