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针,进一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高校教育,提高各高校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和发展,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教体卫艺〔2019〕143号),我省自2019年开始启动创建工作,目前,已创建21个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获批3个全国基地。根据工作安排,省厅将适时组织对第一、二批基地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建设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基地摘牌。请各传承基地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做好传承项目的发展、规划与创新,推动优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
2021年决定继续面向高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全省范围内计划遴选产生10个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传承项目主要包括: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美术、民族民间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传统手工技艺和民族传统体育等。
遴选工作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建设任务、申报条件和遴选程序、组织管理等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教体卫艺〔2019〕143 号)执行。
报送材料:《河南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见附件)纸质版2份。
申报材料电子版可从社科处网站常用下载区下载,各单位请于2021年5月24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社科处(办公楼S509室),电子版材料(用“学院+2021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邮件名称)发至邮箱nynuskc509@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李老师 宋老师
联系电话:0377-63518185
社科处
院长办公室
2021/3/19